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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学院2008年诚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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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简况

  贵州民族学院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贵州省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自1958年开始开办本科教育,199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4年获准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2006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坐落在山清水秀、被誉为“高原明珠”的贵州风景名胜区——贵阳市花溪区,校园占地面积88.31万平方米,有校舍面积39.54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8.23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总藏书量156.4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12.4万册,电子图书44万册。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发展趋势好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037人, 其中专任教师65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271人,占专任教师数的41.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26人,占专任教师数的49.8%,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多集中在青年教师中。教师中先后有10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有6人入选贵州省学术学科带头人;有6人获贵州省政府津贴;有省管专家13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1人,贵州省十大优秀科技人才1人,有3人获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

  经过56年的发展建设,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体,民族类学科为特色,文、史、法、管、理、经、工、教育等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设18个学院,1个系,3个公共课教学部门,有普通本科专业43个,硕士研究生专业6个;其中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省级重点学科;应用物理学、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美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有机化学、民族传统体育学、音乐学等为校级重点学科。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786人,其中普通本专科(高职)生8249人,研究生55人,留学生6人,预科生203人,成人脱产生273人。另有函授生2812人,业余生597人。学生的民族成分涵盖31个民族,少数民族和来自民族地区、西部地区的学生占80%以上。学校自建校以来,已经为社会输送48000多名各类高级应用型人才,分布在民族地区和全国各地,有不少人已成为民族地区各条战线和各自学科专业领域的骨干。

  学校十分重视科研工作。先后成立了贵州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贵州民族科学研究院、贵州民族经济研究院、西南夜郎文化研究院、西南傩文化研究院、水书文化研究院6个研究院。另外,贵州省民族文化学会、贵州省苗学会、贵州省布依学会、贵州省侗学会、贵州省土家学会、贵州省彝学会、贵州省仡佬学会、贵州省水学会等8个民族学会及其研究中心均挂靠我校,形成了强大的民族文化研究阵容。2004年以来,学校主持承担科研项目30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0项,省部级项目105项,校级项目175项,其它项目3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政府奖35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682篇,出版学术专著及编著93部。

  学校一直重视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先后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新加坡、英国、荷兰、韩国等国家的一些高校开展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弗雷斯诺分校、威斯康星州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韩国祥明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商学院、法国波尔多第三大学、台湾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国外及港、台地区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互派留学生、学术交流、教师培训和科研合作。

  学校三次被国务院评为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获 “全国 ‘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四五’普法示范学校”、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贵阳市“红旗文明单位”,先后十一年被中宣部、团中央和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大学生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和“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等等。
 
  学校历来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胡锦涛同志、胡耀邦同志、江泽民同志、温家宝同志、李瑞环同志,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同志、杨静仁同志,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司马仪·艾买提同志等都曾先后到校视察。1991年12月25日,时任中央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同志来我校视察,作了“发展民族教育、加强民族团结”的题词,并为我校题写校名。2001年5月17日我校50华诞,江泽民同志又为我校作了“努力发展民族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题词。贵州省历届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都十分重视和关心贵州民族学院的发展, 2006年1月21日,贵州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争取国家支持,办好民族学院”。

  目前,全校师生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办学特色为中心,全力促进学校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为将学校建成学科优势明显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2008年人才需求信息

序号
用人部门
所需专业
岗位
计划增加数
合计 所需专业人员学历层次
本科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1
体育与健康学院 田径 教师
2
 
2
 
游泳 教师
1
 
1
 
2
文学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教师
3
 
3
 
广播电视新闻 教师
2
 
2
 
汉语言文学 教师
2
   
2
3
民族科学研究所 民俗学 教师
1
   
1
4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学 教师
5
 
3
2
结构工程 教师
2
   
2
5
现代教育技术系 数字媒体 教师
1
 
1
 
多媒体技术 教师
1
 
1
 
影视工程 教师
1
 
1
 
动漫画技术 教师
1
 
1
 
6
外国语言学院 英语 教师
3
 
3
 
日语 教师
2
 
2
 
7
社会发展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教师
3
 
3
 
8
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 教师
2
 
2
 
9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教师
1
 
1
 
金融学 教师
3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教师
1
 
1
 
10
计算机网络中心 计算机网络、网络安全 教师
3
 
3
 
11
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学院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教师
3
 
3
 
12
旅游学院 旅游 教师
1
    1
13
马列主义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师
1
 
1
 
合计  
45
 
37
8

  2008年引进人才优惠待遇规定

  1、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校给予本人下列优厚待遇:40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根据需要安排;1万元微机购置费;提供200平方米住房1套,在贵州民族学院服务工作年满10年即可获得该住房的完全产权;每月发放岗位补助1.5万元;协助办理配偶的工作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2、引进的长江学者,学校给予本人下列优厚待遇:25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根据需要安排;1万元微机购置费;提供160平方米住房1套,在贵州民族学院服务工作年满10年即可获得该住房的完全产权;每月发放岗位补助8千元;协助办理配偶的工作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3、引进的国家级百千万工程第一层次人才,学校给予本人下列优厚待遇:15万元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根据需要安排;1万元微机购置费;提供140平方米住房1套,在贵州民族学院服务工作年满10年即可获得该住房的完全产权;每月发放岗位补助5千元;协助办理配偶的工作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

  4、引进的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学校给予本人下列优厚待遇:10万元安家费;1万元微机购置费;提供120平方米住房1套,在贵州民族学院服务工作年满10年即可获得该住房的完全产权;每月发放岗位补助3千元;协助办理配偶的工作调动及子女户口随迁。学校积极向省有关部门反映落实下列待遇:由省政府分别提供10~30万元、5~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5、引进的博士或博士后,学校给予本人下列优厚待遇:3万元安家费;5千元微机购置费;提供博士住房1套,在贵州民族学院服务工作年满十年即可获得该住房的完全产权;如学校无法提供博士住房,则学校发放购房补助款15万元;未评副教授职称的博士(未出站博士后),校内聘任为副教授,享受副教授待遇,已评副教授的,校内聘为教授,享受教授待遇。

  属本措施所引进的人才,必须与学校签订工作服务协议才能依据本措施享受有关待遇。

  欢迎到贵州民族学院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电话:(0851)3610231、361330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gznc.edu.cn

  (学校各方面情况及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均可凭本网址查询)

  E-MAILRSC_LJH.STUDENT@SINA.COMLIANGJH1978@163.COM

  联系人:梁俊华,吴文明,田铁

  有意者请提供本人简历、毕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外语、普通话过级、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目录和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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