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教育资源 科研发展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CERNET 校园之窗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帮助贫困大学生走出就业困境 需要多方努力 2008-04-14 16:47   ·京高招照顾政策微调 思想品德突出可降分录取  2008-04-14 15:00   ·教育部:高校教学评估存在弄虚作假与形式主义 2008-04-14 10:55   ·高校有责任帮助大学生“村官”安心扎根农村 2008-04-14 10:12   ·户籍限制 进度不同 农民工子女纷纷返乡就读 2008-04-14 10:09   ·南京:民办幼儿园名称不得出现“国际”等字样 2008-04-14 10:07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研究 > 学前教育 > 学前新闻
教育部要求:重新核发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
2007-09-21  新华网  周逸梅

邮件收藏功能可以方便将本页内容发至您的邮箱收藏。

字体大小:

教育部就校车安全事故频发发文 要求校车载幼儿须有教师跟车点人数

民办幼儿园“执照”重新核发

  资料图片:安徽阜阳一家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在用改造后的人力校车送小孩子上学 新华社记者 李健 摄

  由于陆续发生幼儿校车安全事故,昨天(20日)教育部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对现有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全面清理整顿,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并要求民办幼儿园校车须有教师跟车。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民办幼儿园(招收3—6岁幼儿)、托儿所(招收3岁以下幼儿)基本情况,认真清理整顿各类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定期复核审验。

  教育部还指出,要坚持“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凡由于审批把关不严,向不合格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放办学许可证,造成重大幼儿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审批责任。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校车的安全管理。各地要定期开展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校车的专项排查行动,严格检查校车车况和驾驶员资质,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严禁聘用不合格驾驶人,严禁校车超载。使用校车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跟车教师负责在幼儿上下校车时清点核对人数,校车驾驶员负责在收车锁门前检查车内幼儿是否全部下车,严防将幼儿遗漏在车内。托儿所幼儿应由家长接送,并提请家长负责孩子道路交通安全。

  ■新闻背景

  今年5月28日,湖北麻城发生幼儿校车交通事故;5月29日,安徽肥东县发生幼儿被遗忘校车内导致死亡事故。教育部随后通报了两起事故,并要求各地立即集中清理整顿幼儿园。

  8月8日、20日,9月17日,山东济南,广东佛山、东莞又接连发生三起幼儿因被遗忘在校车内导致死亡的恶性事故,给幼儿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来源:京华时报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延伸阅读
· 南京:民办幼儿园名称不得出现“国际”等字样
· 校车改革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 河南为校车发放“身份证”交通高峰期优先通行
· 我国规定9月起不合新标准校车将一律不准运行
· 我国校车新标准9月1日强制实施 业内讳莫如深?
· 教育部等下发通知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黑校车”
· 校车新标准9月实施:校车送学生每人必须有座
· 辽宁:疏堵并用确保农村中小学校校车安全畅通
· 教育部:新建学生宿舍楼禁设商铺 重点查校车
· “尊师重教、奠基未来” 教师节大力表彰先进
  主编信箱 | 投稿
教育专题:全国教育系统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
·惠普教育知识大PK,精美奖品等您拿!
·城乡全面免费义务教育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汶川大地震英雄教师谱
·理性爱国 发愤成才
  文献资料
·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
·2007年全国高校优秀...
·2007年全国教育系统...
·2007年全国优秀教师名单
·2007年全国中小学德...
  教育黄页
·理工科通讯(2008/10)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浙师大教育评论研究所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Copyright(c) 1994-2008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staff.cernet.com